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 骨料钢板仓
骨料钢板仓

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公司也需承当连带补偿相应的职责

发表时间:2023-12-26 18:25:06 来源:骨料钢板仓

  2010年3月25日,被告A公司与B公司签定《钢板仓制造装置合同》,承包建造B公司发包的100000吨水泥钢板库。

  2011年2月17日,被告A公司与刘某签定《加工制造合同》,将2座直径42米的钢板仓顶网架装置工程分包给刘某。原告董某与被告刘某经过打工相识,刘某招聘原告等人施工。2011年3月1日下午3点左右,原告在网架装置施行过程中,从网架上掉落致脑颅严峻损害,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市中心医院抢救医治。在医治过程中,雇主刘某逃跑。A公司项目经理段某为原告付出医疗费27500元。

  原告在查询过程中发现刘某并不具有相应的修建资质及劳务资质,遂以刘某与A公司为一起被告,要求其付出医药费等各项费用。

  被告A公司辩称:1.其也没有相应的资质,B公司在发包过程中没有尽到相应的检查职责,所以应当追加当事人参与诉讼。原告认可了这一说法并追加B公司为一起被告。2.一起A公司以为承当补偿职责的是雇主刘某,董某受伤时,其被刘某招聘。

  被告B公司辩称:其与A公司既不是发包联系也不是分包联系而是加工承包联系,因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不应当承当任何职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B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了A公司,A公司又将工程分包给刘某,刘某招聘董某等人为其施工,董某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受伤。其间A公司与刘某都不具有相对应的修建资质及劳务资质,而B公司与A公司没有尽到检查职责,因而法院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一条的规则判定刘某、A公司、B公司向董某承当补偿职责。

  全部皆因B公司而起,假如最初它严格把关也就不会有这些事了。实际中有些发包人会为了节约本金,把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这里边存在很大的危险,一旦出了问题,所有人都要承当连带职责。

  而承包人为了减轻自己的职责往往会作出“出卖队友”的行为,即供出发包人,就像本案的A公司那样。咱们凭借本案提示各企业在分包发包工程时一定要挑选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不然假如出现问题,节约的本钱往往还不行补偿的。

  重视“正邦人力大众渠道”获取更多事例有音频事例解读哦!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本文标签:球团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