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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发表时间:2024-10-08 17:32:59 来源:骨料钢板库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活动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考信息、采集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考生;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2.要充分了解2021年报名有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1)基本材料。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示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及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所需要的材料详见第七条。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科和专科,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报名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设置的密码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谨慎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第三、四阶段: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1.考生须按要求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2.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别的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等四类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未按体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十二、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资格审核流程和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便于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我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市、县两级招生按照2020年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免费医学专科定向计划招生有关法律法规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待国家2021年相关文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1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调整,我省将依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申报通过后的为准进行公示。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做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负责审核登记。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根据相关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及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逐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申请享受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报名点。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县招生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较为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1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对应合理便利的依据。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在保障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答复为准。

  我省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直接按报考普通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的考试。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相关的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有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除继续与中学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外,还将与高校学籍信息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有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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